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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悔冲动性消费 女子用冥币骗回4.4万美容费 这样犯了诈骗罪吗?(3)
发布日期:2021-11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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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2日,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到案后,李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用冥币骗取4.4万元的事实,但是认为“我就是要拿这些冥币来拿回他们让我消费的钱”,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涉嫌犯罪。经过一番普法教育,李某某最终认罪认罚,并在家属的帮助下退赔了款项,获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。


 
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,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近日,静安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。
 
小编提醒广大爱美人士,要树立理性的消费观。若在消费过程遇到 " 糟心事 ",一定要在法律框架内合法解决,万不可用不正当手段处理纠纷,自以为 " 耍小聪明 ",最后很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,甚至身陷囹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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