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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和浩特公安局冯志明被双开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并服刑 冯志明不承认错案(3)
发布日期:2017-07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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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,被告人冯志明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,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,非法持有枪支、弹药罪,贪污罪。鉴于冯志明到案后主动交代了部分受贿事实和非法持有枪支、弹药的事实,具有坦白情节,依法可从轻处罚。根据冯志明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,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 
大白新闻独家获悉,日前,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对冯志明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目前冯志明已经入狱服刑。此外,大白新闻还从内蒙公安机关和呼和浩特市市委获悉,“呼格案”专案组组长冯志明已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党籍。
 
据悉,马志明一审二审辩护律师为著名刑辩律师许兰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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