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显示,张亮本人还曾与黑龙江张亮发生过法律纠纷。
实际上,张亮原名为张振锁。2014年10月,内蒙古呼和浩特一大学校园内张亮麻辣烫门店,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,使用张亮及其儿子张悦轩的照片,而被张亮告上法庭,其中黑龙江省张亮餐饮有限公司被列为第二被告。
对此,张亮要求被告赔礼道歉,并赔偿经济损失、精神损失合计180余万元。最终,法院要求第一被告即涉事门店代理方赔礼道歉,并赔偿张亮经济损失1.38万元。